履歷表撰寫方式一定要讓面試官清楚明白!
年份統一用西元填寫,學校名稱、公司名稱請勿簡略,請填寫正式名稱。(民國、西元對照表)如果學歷及工作經歷有不實,企業可因此取消錄取,請務必注意。
工作經歷請填寫正職經歷,正式履歷表並不包含打工經驗。尤其是短期打工經驗則不需填寫。 但依應徵工作內容,如果打工經驗及實習經驗可成為自我推銷的重點時,則可填寫。
應徵動機及自傳中,若填寫家人及學生時代等冗長內容,或填寫與招募無關的內容時,面試官則不會感興趣。但是若內容過於簡略,則無法看出應徵者累積了多少經驗、學習了什麼、擁有哪些實際成果等。
因此除了經歷以外,重點在於自身從工作中得到了什麼、以及現在可以做到哪些。最重要的是能夠清楚表達自己錄取後在新職場上可成為何種即戰力,且能夠重點式地撰寫出來,才是最好的撰寫方式。